关于做好2015年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所获学分登记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赴外省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管理的通知》(浙继委办〔2005〕006号),为将2015年卫技人员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分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分。
二、学分类别: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卫技人员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获得的I类学分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88813564)进行审核。
2、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卫技人员的学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外出学习审批单、其他规定的材料等进行审核。并于12月25日前报市继教办。
3、2015年赴外省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所获学分网上录入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5日止,请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收集工作,严格把好学分审核关,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交市继教办做好数据录入工作。
4、填好《赴外省参加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名单汇总表》(附件)一并上交。
5、此外,中华医学会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备案在我省举办学习班,其中5个项目(见附件)由于采用中华医学会统一的电子会议报到系统进行注册,身份证号码在系统里非必填项,导致学员名单里没有身份证号码,所以无法导入我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为保证参加学员的学分信息及时录入学分管理系统,经研究,凡参加该5个项目学习的学员,由学员个人将从中华医学会网站上打印的电子学分证书交至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由所在单位统一上交至所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核合格与赴外省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一起录入学分管理系统。
6、该项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希望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和督促本单位卫技人员赴外省学习所获学分的登记工作。逾期不予补录。
附件:一、2015年中华医学会经备案在我省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项目名称:2013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推广培训
项目编号:2015-03-06-235 (国)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举办时间:2015年5月24日-5月25日;
2.项目名称:2013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推广培训
项目编号:2015-03-06-235 (国)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举办时间:2015年6月28日-6月29日;
3.项目名称:2013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推广培训
项目编号:2015-03-06-235 (国)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举办时间:2015年10月11日-10月12日。
4.项目名称:中华医学会第五次全国数字医学学术年会
项目编号:2015-09-04-111 (国)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数字医学分会
举办时间:2015年5月8日-5月10日
5.项目名称:重症医学专题会
项目编号:2015-10-00-154 (国)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举办时间:2015年9月10日-9月13日
附件二:赴外省参加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名单汇总表 (请至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
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